更新时间:2022.11.29
行政诉讼申请再审的情形包括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等。
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
商标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商标管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其包括的情形一般有: 1、商标申请驳回复审的行政纠纷。 2、商标不予注册复审行政纠纷。 3、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 4、商标权无效宣告复审行政纠纷
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行政诉讼中的延期审理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没有到庭; 2、当事人申请回避,人民法院因客观原因不能立即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决定开庭日期后,或开庭审理期间,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在原定审理日期进行审理,而推迟到第一期日继续审理的诉讼制度。行政诉讼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可不到庭的;当事人申请了却没决定回避或没确定新的合议庭
行政诉讼中止审理有六种情形: 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
不能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形是: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包括: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要看是否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存在一个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二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的影响;三是行政机关
对行政诉讼提起再审的条件: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