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6
欠款人不还钱,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
如果担保的话,是要承担担保责任的,不是说不想担保就不担保了,只有履行了返还债务之后,才能撤销担保,没有还清前是不能撤销担保的,但是担保人的担保关系是可以解除的还要一种解除担保的方式就是转移债务,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话,并且应经过了
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只有当债务人真的没有履行能力时,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通过下列方式终止担保: 1.经过债权人同意终止担保。 2.担保期限届满,债权人在担保期间内未主张担保权利。 3.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在此之前未主张债权。
担保人的责任包括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在债务人没有偿还到期债务的时候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有多个担保人,则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若借钱方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1、一般保证,只有当债务人真的没有履行能力时,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2、连带保证,期限满了,债权人既可以
有。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人取消担保的情形如下: 第一,在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六个月,债权人都没有要求担保人还款的,那么担保人就不需要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就是转移债务,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该经过担保人同意,如果担
担保人做担保后还能贷款,但要符合下列申请贷款的条件:担保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贷款的用途明确合法;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以及担保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等。
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 2.提供保证的合格主体。根据《担保法》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保证人。 3.不是禁止提供保证的主体。
只要实际情况允许就可以无限次数的为他人做贷款担保人。为他人做贷款担保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是当地的固定居民,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3、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拥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5、贷款机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