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6
下列情况不可以成为担保人: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2、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
以下情况,担保人不担责: 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根据2021年生效
执行担保人的情形为: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 但是如果作
视情况而定: 1、如果债务人偿还了债务的,担保人不用承担担保责任。 2、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担保人要按约定承担偿还债务责任。 (1)如果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要求还款。 (2)如果对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债权人在找债
在债务人不能按照约定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1、一般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为一般担保。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
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的情况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没有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
担保人可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
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担保人在借款人裁、判后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由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则是在借款期限届满随时可以主张担保人还款。
民间借贷中不得担任担保人的情形: 1、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 2、以公益目的的非营利性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担任担保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
以下情况,担保人不担责: 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
下列情况下担保人可不承担责任:主债权消灭的;担保权利已经实现的;债权人放弃担保权利;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但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以及其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