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特点: 一、必须是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的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必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父母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如下: 1、时间存续期间的特征,夫妻共同债务必须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结婚之日起至离婚之日止; 2、原因行为的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维持家庭生活的需要和为增值财产从事经营性活动两个
我国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特征是: 1、产生时间特定,即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 2、用途特定,即共同债务一般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 3、其他特征。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
1、时间存续期间特征。 夫妻共同债务必须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终止的期间之内。 2、原因行为特征。 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生活性债务主要是夫妻双方
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第一,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广泛性。 第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约定鼓起共同财产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也可以对已经约定的财产根据夫妻双方的一件重新约定,没有严格的时间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点具体有: 1、必须是生产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的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 2、必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父母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第一,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无效婚姻、非法同居或通奸的男女不能作为其主体。 第二,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时间,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合法婚姻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前,男
夫妻共同财产有如下特征: 1、性质特定性。即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为双方基于共同生活为基础而产生的财产; 2、权属特定性。一般情况下,属于双方共同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归个人所有; 3、时间特定性。即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产生于结婚登记后,但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1、产生时间特定,即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 2、用途特定,即共同债务一般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 3、其他特征。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1、必须存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到离婚之日或一方死亡止。 2、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夫妻双方为维护共同生活的需要引起的债务;一类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共同生产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夫妻债务一方偿还的债务有以下几点: 1、夫妻共同生活中,其中一方未经另一方知情和允许,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法律抚养、赡养义务的人而产生的债务。 2、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借款开设店铺、买卖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并且其经营所得财产并未被夫妻共同生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