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债权凭证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证明其债权存在并明确未执行的债权数额,待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后,债权人可依该凭证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制度。
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 2、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
债权凭证制度中的积极作用如下: 1、提高结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 2、确立再申请执行制度,保障当事人权利; 3、督促被执行人尽早履行债务。
债权凭证制度中的积极作用如下: 1、提高结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 2、确立再申请执行制度,保障当事人权利; 3、督促被执行人尽早履行债务。
债权凭证制度的积极作用: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可以督促被执行人尽早履行债务;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以及可以提高结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
法律概念不同: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债务凭证是指在信用活
物权反映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其体现的经济利益,是通过对作为物权标的物的物质资料的支配(使用、收益、处分),或者满足物权人生产、生活的需要(所有权和用益物权),或者实现物权人的债权(担保物权)。债权反映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其体现的经济利益,是
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离婚救济措施之一。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采分别财产制,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的制度。
债权凭证一般是指,在债权凭证制度中,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的书面凭证。也就是债权凭证通常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人民法院执行,或现有财产在强制执行后仍然无法清偿债务的,那么会让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