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比例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
丈夫死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父母、子女、配偶。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孙子并不是法定继承人。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律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孙子不在此列。当事人如果想要孙子继承遗产的,可以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留给孙子继承。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
代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关系是一个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一个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具体而言,代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等。
继承人需要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前提是以接受继承为原则。即被继承人需要偿还的债务以继承的实际遗产为限,超出继承部分的债务可以不用偿还,但是被继承人自愿清偿的除外。对继承人保留必留份原则。如果有些继承人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即使遗产不足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女婿或儿媳妇在丧偶之后,对老人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第一顺序继承人绝对优先,只有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在或者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才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有: 1、已经离婚或者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都不具备配偶资格,因此无权相互继承。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