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
申请人申请公产房过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3、回购或者代理转让申请书; 4、配偶及同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同意代理转让的书面证明; 5、承租人与配偶不是同户籍的,提交结
公产房过户要提交以下材料:公产房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等。
公产房也就是国有住宅,主要是指由国家、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投资兴建和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没有出售之前,国家都拥有住宅的产权。公产房过户需要提交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图章、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回购或代理转让申请书、配偶和同户籍的家庭成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
房产买卖办理过户手续应当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递交不动产转移登记材料。 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若买方单身,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2、若买方已婚,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家庭户口本、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3、若买方离异,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
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在办理产权证过户的时候,当事人需要出示相应的证件,这样才能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卖家,在办理产权证过户时,需要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户口本中年满十八周岁的家庭成员
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材料有: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