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法院,但是,在实践中,不可能由市、县政府的工作人员亲自实施强拆,这个工作一般授权或者委托给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拆迁公司,但是这些单位是不具有法律上强拆主体资格的,如果其没有经过授权或者委托
政府不可以强制企业拆迁。如果政府依法征收企业所在地的房屋,而企业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也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不能自行执行。
征收土地强制腾地程序是:征收人向征收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征收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征收决定书;送达决定书;征收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征收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张贴强制征收公告;实施强制征收。
宅基地上有违法建筑是可以强制要求拆迁。程序一般是: (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执行。补偿低于市场价格的拆迁是违法拆迁。应当先补偿后拆迁,即让被拆迁人先拿到
土地出让金不属于征地拆迁费。征地拆迁费是对合法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人的经济补偿,而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土地征收,由有批准权的国家机关批准。二公示和一次登记。用地单位先申请用地。县、区国土资源局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预审,出具初审意见。规划部出具选址方案。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备案。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应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以上是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强制拆迁的程序如下: 1、由有批准权的国家机关批准征收土地。 2、二公告一登记,依次为:征用土地公告、土地补偿登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 3、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 4、县、区国土资源局预审用地情况,出具预审意见。 5、规划部门核发选
强制拆迁,要满足以下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 2、强制拆迁以补偿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
我们说的征地,通常是指征收土地,而拆迁则是指征收房屋,征地之后是否一定会拆迁,则主要看征地红线范围内有什么,如果没有建筑物,构筑物,那么就直接征地,如果有房屋、工厂、养殖场,则还会涉及到房屋、工厂、养殖场的拆迁问题,比如,咱们要修一条铁路,
拆迁的强制征收条件有: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