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6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单的审判程序。它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仅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
机动车事故,一般有三个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没有人员受伤,只是小擦小碰,并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可根据市场报价要求赔偿; 2、快速理赔。没有人员受伤,仅是小擦小碰,并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双方填《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确定责任后
交警快速处理事故的程序为: 1、划定警戒区域并维护秩序; 2、抢救伤者; 3、指挥现场行动。包括救护等车辆的停放、开启警示灯; 4、对事故行为人进行控制。
可以适用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情形有:1、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2、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3、告诉才处理的案件;4、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伤刑事案件;5、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所
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第二百一十一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第二百一十二条:适用简易程
刑事案件中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未完全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该程序有异议的;以及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是指针对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并且符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等条件案件审理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
被告人从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有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权利。答辩状是针对原告的起诉状中陈述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作出承认或否认的陈述及理由。如果在15日内未能提交答辩,也可以在参加开庭的时候当庭答辩。如果你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必须在提交答辩
民事诉讼中的简易程序是指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简易程序便于当事人诉讼,也便于法院审理案件。简易程序的适用法院只限于基层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及听证程序。简易程序指对于违法事实清楚,有法律依据且罚款数额较小的违法事实所适用的当场处罚的程序。一般程序指包括立案、调查、处理决定,说明理由、告知权利,陈述和申辩,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送达等的一般程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具体如下: (1)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 (2)一般程序; (3)听证程序。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