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一,补充完善了股东权利的种类、内容,拓宽了权利的实现途径; 二,拓展了股东权的救济手段,完善了股东诉讼制度; 三,初步建立了对大股东的制衡机制,加强了对中小股东的特殊保护。
加强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控制大股东的权利滥用是当代公司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和制度保护自己的权利: 1、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3、可以要
公司长期不分配股利,股东救济途径包括: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无效确认之诉或者撤销之诉;股东可以行使退股权;股东直接以公司为被告提起给付之诉。
危害行为的停止请求权。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反对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是指对于股东利益有重大关系的特定事项,在股东会的多数决议成立的情况下,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公平合理的价格收买自己所持有的股权股份,在公司拒绝回购时,法院可以根据股
1、小股东可以通过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小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 3、股权优先购买权,这是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特权。
股东权益的维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积极行使股东知情权,按规定查阅或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关注公司经营状况的发展;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
股东权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在于债权人权益是以公司全部资产为要求对象的,而股东权益是对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的所有权,是一种剩余权益;股东权益在公司经营期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抽回资金,而债权人权益有确定的偿付日期,公司到期必须足额偿付利息和
侵害股东权益时股东可以按照以下规定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是,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情况,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
小股东权益的公司法救济方式具体包括: 1、赋予小股东在特定情形下,直接进行起诉的权利; 2、通过完善股东权益的相关制度,强化大股东依法履行相关义务与责任等方式对小股东权益进行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