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证人有权利不作证。证人拒绝作证权,又称“证言拒绝权”。是指证人因某种特殊情况而享有的拒绝作证的权利。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都有明确规定,但理由不完全相同,归纳起来有: (1)公务人员或曾经是公务人员因职务而知悉公务之秘密的; (2)从事某种
法律上是允许证人不出庭作证的,但必须符合法律相关规定。证人不用作证条件有以下几点: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证人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即可拒绝出庭作证:1、证人属于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的情况无法正常出庭,可以允许证人拒绝出庭作证;2、证人所在的岗位属于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4、因为自然灾害等不
证人在没有正当理由下,不可以拒绝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
证人可以拒绝作证。所谓拒绝作证权,又称作证豁免权,是一种基于社会伦理、公共利益、证人权益等保护的特殊权利,赋予证人依法拒绝向法院陈述和提供有关证据的事实,并在许多国家得到证实。在规定公民作证义务的同时,出于保护家庭、职业道德或宗教信仰的需要
法律上是允许证人不出庭作证的,但必须符合法律相关规定。证人不用作证条件有以下几点: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
可以在民事诉讼中对案件事实进行证明所使用的证据种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民事诉讼中可以传唤证人,不过要符合一定要求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民事诉讼中证人必须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
刑事案件证人可以不出庭。控辩审三方都认为没有必要出庭的证人可以不出庭,经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的证人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出庭,刑事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拒绝包括法院要求的出庭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