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房屋买卖协议有效的要件首先,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是意思表示真实。再次,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不想卖了,应当与买方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合同是真实有效的,那么合同受到法律保护。 这种情况属于卖方违约,买方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交了定金的,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房屋买卖合同签完不想卖了,当事人可以与买方协商解除合同;买方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交了定金的,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房屋买卖关系不等同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关系是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法律关系,房屋买卖合同是在房屋买卖关系成立的基础上签订的有关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借名买房合同,如果购买的是商品房,一般认定为有效。如果购买的房屋为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屋,一般被认定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
房屋买卖不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只不过在房屋买卖时最好是采用书面形式,而且房屋买卖合同也是法律规定的要式合同。签订书面的协议合同会有利于交易的进行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没有书面形式是不影响合同的成立的,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
依法成立的定金协议与房屋买卖协议效力相同。房屋买卖协议属于主合同,定金协议属于主合同的担保合同,签订定金协议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 1、双方的基本信息; 2、房屋的基本情况; 3、价款及支付方式; 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的方式; 7、签订时间等等。
房屋买卖合同部分共有人未签字合同是有效的。共有人中的一方以另外一方私自出售共有房产,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一般不会得到支持,除非能够证明买卖双方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其利益的。
没有产权的房屋买卖协议依法成立即有效,但对房屋仅产生债权的效力,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导致房屋不能办理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协议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