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法院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 一、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二、地域管辖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各国法律规定管辖不尽一致,一般按三种不同的标准划分: (1)以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定为标准,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 (2)以强制规定和任意规定为标淮,分为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 (3)以诉讼关系为标准,分为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
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包括故意轻伤案、重婚案、妨害通信自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对被告
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包括死者的丧葬费用、被抚养的生活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相关费用。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辩护人的范围包括: 1、律师。律师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律师资格并登记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取得律师资格但未登记的,仍不得作为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此外,律师法第13条例规定,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什么基本原则 1、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 2、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3、实质损失和必然遭受的物质损失。 4、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民事义务主要有以下分类: (一)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根据义务发生的根据,民事义务可分为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的而非由当事人约定的义务。约定义务是指当事人自行约定的义务。 (二)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根据义务的内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宿费、交通费;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造成被害者死亡的还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 1、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
民事诉讼中的勘察范围包括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勘验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一定的事实,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亲自进行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查验、拍照、测量的行为。对于查验的情况与结果制成的笔录是勘验笔录
民事诉讼法的回避范围包括下列对象: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如果上述人员具有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等情形的,就可以被申请回避。
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不包括的人有: 1.被执行缓刑的或者身上还有刑罚没有完成的人; 2.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的人; 3.没有行为能力的人; 4.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工作的人员; 5.法院的陪审人员; 6.对于该案件来说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