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投标保证金退还规定: 1、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发生任一情形,要求招标人退还保证金,否则可向行政监督部举报 (1)招标人终止招标的,招标人应退还保证金; (2)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自收到撤回通知5日内退还保证金; (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其实质是为了避免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能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签署合同等行为
五天后。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7条第2款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后的5日内退还。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由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对于投标保证金利息退还,根据规定是按天结算,在返还本金(即保证金)时一并退还的。所以,您在核对数额时,就可以根据同期银行利率进行计算。投标保证金无论退还的多么及时,有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帐上,总会产生一定的利息,一些工程项目需要一定的时间
1、确定中标单位后,经办部门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由经办部门经理(总监)、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退还:经办部门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交到财务部,投标单位携收据5日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中标人在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然后持已签订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款收据、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原件到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开具退还保证金通知单,最后到财务处会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应当持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款收据以及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到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开具退还保证金通知单,然后持上述材料到财务处会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
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如下: 1、确定中标单位,由经办部门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须经公司审批。 2、中标单位待合同签订后,投标单位携收据5日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的规定是如果投标单位是在投标截止后向招标人申请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是在投标截止前申请撤回的,招标人在收到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会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