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作了约定,但该协议是以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到法院进行协议离婚为前提条件的。实践中,主张离婚的当事
领证不到一年想离婚的有以下两种: 1、协议离婚的,双方就子女、财产、债务达成协议,自愿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诉讼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应当准备离婚诉状、结婚证,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应当向对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
没领证就不可能实现离婚,此时,双方只是普通的同居关系,不涉及婚姻法和民法所保护的婚姻关系。但是如果双方虽然没有领证,但有孩子,同时又因为感情破裂而分手,此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求法院判决这名非婚生子女的抚养
离婚后又复婚没领证的,只能算同居,财产归属权的处理是财产是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在复婚时未对财产做约定的,不算共同财产。复婚仅是曾经是夫妻关系的人再次结婚,并不因复婚同居,使婚前个人的财产在未经约定的情况下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没领结婚证,但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成立事实婚姻的,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也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没有成立事实婚姻,也没有领取结婚证的,那就不需要离婚,因为双方没有婚姻关系。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
办理结婚证,需要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户口本有关整个家庭的信息,如印章和文字必须清晰有效;还需要将单一证书的原件和两者之间没有直接亲属关系的原始证明带到民政局;还可以带两张两寸彩色照片,或者在民政局拍摄。将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交由工作人员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看情况,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平分,有证据证明是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可以分到钱。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
可以这样领离婚证: 1、双方一方提出离婚; 2、双方协商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处理方式并签订离婚协议; 3、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4、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结婚证。
没有结婚证议案不能离婚,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补办完毕之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要离婚的话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调取婚姻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
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 去民政局登记结婚,领了结婚证的才是合法夫妻,离婚时主要是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