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3
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界限: 1、行为方式不尽相间。 2、主观认识内容不同。 3、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不同。 4、所侵犯的客体不同。破坏军婚罪所侵害的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而后者则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5、对方构成犯罪的性质不同。
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界限是: 1、行为方式不尽相间。 破坏军婚罪具有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两种方式;而后罪则仅表现为与他人结婚这一种方式。 2、主观认识内容不同。 破坏军婚罪不仅认识到对方必须是他人的配偶,而且还必须意识到对方是现役军
侮辱罪情节严重的标准为: 1、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 2、对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了精神失常、自杀等后果比较严重的。 3、对被害人多次的侮辱并侮辱其他人的行为。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有下列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为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企业的劳动安全设施不行,经提出后仍然不改正,因而发生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为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
1、是否侵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行为人是否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是否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3、犯罪的主体为虽是一般主体,但是否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
重婚罪是指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所谓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仍然存在的人。 所谓知道别人有配偶并与之结婚,是指本人虽然没有配偶,但知道对方有配偶,故意与之结婚(包括登记结婚或事
我国刑法对于重婚的定义是,有配偶还重婚或者明知别人有配偶还跟其结婚的。这个解释在实践中比较狭隘,只规定了有配偶还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的情形。实际上,如果有配偶还跟别人以夫妻名义生活的(事实婚姻),也应该涉嫌重婚罪。也就是说,判定重婚罪不一定要
重婚罪的认定是: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在主观方
重婚罪判定依据: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登记结婚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未与他人登记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再婚; 3、与配偶和他人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相继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与他人登记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重婚罪的认定: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主观方面为故意或明知,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具有重婚行为,即重婚必然有两个婚姻关系的重合。认定为重婚罪应当构成以下要件: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的认定主要有以下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