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独生子女继承房产需要按照法定的顺序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没有遗嘱的房产,就要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房产。具体来说。如果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等分割房产;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就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房产。这时候要继承房产,首先继承人应当共同、亲自前往公证部门,办理房产继承的公证手
通过遗嘱继承房产的,应当符合以下2个前提:1、立遗嘱人合法拥有被继承的房屋所有权。如果立遗嘱人仅持有房屋部分产权而在遗嘱中处分房产全部产权,其对不属于自己的部分产权处分行为无效。如果立遗嘱人并不持有其处分的房产的所有权登记证,也无法通过正常
遗嘱继承房产的,申请继承过户的申请人应当按照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材料办理过户登记。这些材料包括遗嘱、立遗嘱人的死亡证明、申请人拥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权公证书或相关判决、以及申请人拟继承的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文件。但在实际操作中,将上述材料准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死者生前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就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进行继承;如果既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我国法定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配偶
房屋继承遗嘱主要包括以下7个方面的内容: 1、立遗嘱人身份的说明,包括身份证号码,近亲属情况,地址等等; 2、关于遗嘱效力的说明,例如表明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受到胁迫,欺骗; 3、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4、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房
老人去世后,继承人继承房产需要办理相关等级手续,内容主要有:一方面,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处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并注销户籍;另一方面,继承人携带房产证等证件到当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和继承权公证。 办理相关手续时需
被继承人没有设立遗嘱的,则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继承。首先,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次,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最后,在继承开始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
遗嘱继承房产首先需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第一个条件就是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第二个条件是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第三个条件是遗嘱继承人后于遗嘱人死亡;第四个条件是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不相抵触。 符合上述条件
房产继承的遗嘱,可以采取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公证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等方式订立。自书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
房产继承遗嘱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身份信息;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包括房屋具体的所在位置,数量等等; 5、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 6、对财产及其他事物
首先,遗嘱分为带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哪一种遗嘱,都必须在立遗嘱人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订立。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公证遗嘱要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代书遗
房子立了遗嘱后应当按照遗嘱上的条款进行继承处理,但遗嘱必须是有效的。如果遗嘱是无效的,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