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争议有下列区别: 1、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 2、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不同; 3、关系适用的法律性质不同; 4、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
区别如下: 1.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时效不同。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当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
1.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时效不同。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当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联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需要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区别如下:1.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时效不同。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当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争议仲裁区别如下: 1、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 2、调解不是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而仲裁是通过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 3、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时效30日,而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时效是60日; 4、具有的法律效力不同。
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差异:受理仲裁申请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而受理起诉的是人民法院;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诉讼时效是十五天;以及劳动仲裁一般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
区别如下: 1.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时效不同。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当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监察主要有下列区别: 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部门是劳动保障部门,而进行劳动仲裁的机构是劳动仲裁委员会; 2、法律地位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单位,而仲裁机构属于第三方; 3、法律后果不同,劳动监察部门可依法作出行政
劳务关系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以下情形属于劳动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
1、性质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劳动争议指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2、处理方法不同,劳动争议还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法解决。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