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房屋出现问题,找开发商或者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如果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房屋质量有问题找开发商协商,具体如下: 1、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2、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3、提起仲
1、环境污染 2、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农药是农产品安全性的主要危险因素。 3、中小食品企业在维持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制订食品安全政策时不可忽视其地位。 4、不良饮食行为行为和生活方式与食源性疾病有很大的关系。 5、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
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与开发商协商维修,虽然房屋质量问题时有出现,但多数情况下质量问题可以通过小修来解决,如空心墙、空心地板等。一般来说,在房屋验收时,开发商需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住宅使用说明书》,该说明书将对保修内容作出约定。如果有时与开发商协商失败,可以选择
买到质量有问题的产品该去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此外,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居住时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且因此无法正常居住使用时,可以退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
质疑产品质量有问题的,应该由原告承担举证的责任,如果是产品质量产生纠纷要求赔偿的,由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产品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是不能销售的。
在购房者购买的实际房屋中,如果地基工程和主要结构工程的质量存在较大问题,且不能通过加固等措施解决问题,即买方不能继续履行,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房屋。买受人请求法院解除合同的,法院应予支持。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的,无论买受人要求实际履
商品质量有问题,可提要求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可以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产品或者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同时还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