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没有法定遗产继承人的遗产处理:一般情况下是收归国有或者组织所有,但是对被继承人生前予以很多照顾的人可以申请继承遗产,一般情况下对被继承人照顾的证据在某种程度上很难得到验证,容易产生纠纷。
继承人以下情况下少分遗产: 1、被继承人订立遗嘱,依法指定部分继承人少分遗产的; 2、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3、少分遗产的其他情况。
第一、如果被继承人立有有效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将全部遗产留给他人,那么该法定继承人就无权继承遗产; 第二、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按法定继承办理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不能继承遗产。 另外,无论
没有法定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首先应当用来支付为丧葬死者所花掉的必要的费用,清偿死者生前欠下的债务,给予对死者生前尽过一定照料责任的人以适当补偿。 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剩余遗产则归他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如果死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第三顺位继承人,只有第一和第二顺位继承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立遗嘱人还健在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遗产继承的,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当这样分配:继承开始后,不存在遗嘱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当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当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如下情况下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继承遗产:存在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员,可适当分得被继承人的遗产。
如果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遗产需要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