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根据当地的情况和征收土地片区的综合地价来确定。征收农用地的补偿费包括了土地补偿费,对土地上种植青苗或其他附着物造成毁损所赔付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按照被征收的亩数乘以该地的年产
划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被征收人所在省规定。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
新蔡县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为: 1、对拆迁资产的补偿,主要有企业无法搬迁的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 2、企业停产停业的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的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费、运输费、物资的包装费等;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安徽省肥东县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补偿的土地共有四类: 1、一类土地:店埠镇、肥东经济开发区。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4800元/亩;安置补助费:27750元/亩;综合补偿:42550元/亩。 2、二类土地:撮镇镇、桥头集镇、长临河镇、循环
新安县征地进行补偿的政策标准是:一类区最低38750元/亩、二类区最低37750元/亩、三类区最低36750元/亩、四类区最低35750元/亩。除耕地外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调整系数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但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征地
关于征收土地果树补偿标准:征收土地果树补偿标准是1-4年的为每一亩5000元;5-12年的每一亩18000元;13-20年的为30000元一亩。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的补偿是:及时足额支付集体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关于征收土地果树补偿标准:征收土地果树补偿标准是1-4年的为每一亩5000元;5-12年的每一亩18000元;13-20年的为30000元一亩。
人员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7万元/人;属住房安置对象并选择货币安置住房的发放货币安置款36000元(按每人安置30平方米,单价1200元/平方米计算),发放货币安置款后还可申请购买30平方米的定向经济适用房,其购买价格为60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