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征地批复可申请行政复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等。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包括: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依法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下级行政机关等。
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的处理方式是: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
被行政拘留后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只可以复议一次据行政法的规定,我国实行一级复议制度,即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在六十日后会过期,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上述主体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需要在上述期限内及时申请行政复议。
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
能。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当事人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赔偿的,不是必需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直接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
行政处罚过重,能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申请复议。该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
强制执行是可以申请复议的,行为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也可以申请复议。但是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