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以下合同可以行使撤销权: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因胁迫订立的合同、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欺诈他人订立的合同; 4、胁迫他人订立的合同; 5、趁人之危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情形如下: (一)受赠与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
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并非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时并未到期而且不影响债权人行使债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并没有以自己的债权范围为限,超出了范围。
第三人是限制行为能力的法律行为,不能决定其行为是否有效,但可以拒绝;此时,行使的是拒绝权、不完全决定权、不撤销权。有限行为能力第三人的行为是不完全确定的、不可撤销的行为。在法理上,限制行为能力第三人的行为是不真实表达的一种特殊形式;第三人拒
下列情况下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显公平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订立的合同。
债权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本身就是无效的、因为债务人的不作为影响债权的、债务人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等,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影响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
下列情形合同可以撤销:当事人对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产生了重大误解;当事人被合同的相对人或第三方欺诈而订立合同;当事人被胁迫而订立合同;或者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如下: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违反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 4、一方或第三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欺诈他人订立的合同; 4、胁迫他人订立的合同; 5、趁人之危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