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离婚手续的地点包括:法院和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去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当事人可以去任意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民政局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登记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如果双方协商一致,那么协议离婚是最方便快捷的方式,不须进行诉讼。
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地方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夫妻办理诉讼离婚手续的地方是被告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夫妻还可以去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离婚手续办理地点是:协议离婚,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一方应当携带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之内为“30日冷静期”,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满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的,视
离婚手续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办理。 1、双方协议离婚的,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的,由一方向另一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关于异地离婚的问题,离婚有两种途径: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