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股权质押不可以不办理登记。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到期债权是可以出质的,满足债权质押的条件即可。根据质权设立的一般原理,普通债权质押设定应具备的条件有: 1、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 2、权利质权的设定应当公示; 3、质押人应当其质押的债权的债务人发出通知书,通知第三债务人该债权
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 股权质权的实现是质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落实,是设立股权质权的最终归结。 股权质权的实现,与动产质权相同,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 其一,须质权
债权人不能将质押物直接变卖。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拍卖质押财产,质权人应当依法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
主债权转让之后质押权还有效。 第一,质权原则上随债权一并转让,无须得到出质人的同意,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质权随债权当然转移,不要求进一步的交付或登记,动产质权及占有型权利质权的转让不以转移质物占有为生效要件,登记型
主债权转让之后质押权还有效。 第一,质权原则上随债权一并转让,无须得到出质人的同意,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质权随债权当然转移,不要求进一步的交付或登记,动产质权及占有型权利质权的转让不以转移质物占有为生效要件,登记型权
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虽然同属质押,但两者之间存有不同。 (1)质押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是有形动产,而权利质押的标的则是没有物质实体的无形权利。 (2)质押设定的方式不同。设定动产质押时,移转动产占有的方式只有一种即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出质的
担保贷款可以转让债权,担保贷款的债权转让应当在保证期限内转让,在原保证范围内转让,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 股权质权的实现是质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落实,是设立股权质权的最终归结。 股权质权的实现,与动产质权相同,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 其一,须质权
质押物主要指的是欠债的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现金移交给收债人占有,将该财产或者现金作为借取债务的担保物品,如果欠债一方不履行债务,收债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或者现金优先受偿。
债权人处置质押物不需要法院判决,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商将质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债权人可以对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个人独资企业的股权不能质押。个人独资企业只有一个自然人投资,投资人对该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股权质押可以变更的事项有出质股权数额;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以股权出质的,应当办理出质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