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夫妻一方因欠债被起诉,可能会牵连另一方。如果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配偶一起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会牵连配偶。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
夫妻一方在外欠债,另一方是否要偿还需要根据债务具体情况判断。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要共同承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可以起诉另一方,因为夫妻债务夫妻双方都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所以债权人可以要求任意一方偿还,但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权,夫妻双方均有权要求对方清偿全部债务。夫妻共同债权消灭大致有如下情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人向夫妻双方履行义务;债务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一方履行义务;第三人代债务人向夫妻一方或双方履
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离婚诉讼中,被告不按法律规定出庭应诉出庭的,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会依法拘传,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
在债权方知道的情况下,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肯定是不需要承担的。
夫妻一方欠债应该如何不连累另一方?这个问题你的想法如果是想逃债我们不支持、不鼓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人家也是真金白银给到你了、帮过你,所以逃债的想法不可取。在婚姻法上正常的债务我们要分两类:一类就是纯属一方的个人债
夫妻一方有债务,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要看是什么情形下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
夫妻一方买房需要另一方的征信。夫妻一方能自己单独买房。夫妻一方使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单独购买房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即使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也不会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之间也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由一方单独买房,并且房屋归购房者个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