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间一般是包含拘留期的,羁押一般包括拘留以及逮捕,拘留期是包含在羁押行为中的。《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羁押期是包括拘留期的,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羁押对象是被拘留或被逮捕的人犯,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两种情况。
羁押期间,被羁押人员只能由辩护人探望,其他亲属不能探望。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可以进行会见。但是,必须要经过相关机关的批准。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
犯罪嫌疑人若被公安机关拘留了之后,是会通知家属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属于侦查羁押期限,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的强制措施之一,主要运用在侦查阶段,用在对犯罪嫌疑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之一。 二、羁押的期限,主要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
不算。本质上,拘留和羁押还是有区别的。 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 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
刑事拘留一般不会超期羁押,超期羁押属于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可以算羁押期限。如果违法行为同时构成犯罪,并且在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处罚的,行政拘留的期限应当依法折抵相应的刑期。
羁押后一般会通知家属,但是如果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并且该情形一直未消失的,则羁押后不会通知家属。 羁押性必要的审查流程如下: 1、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向刑事
羁押期间抵刑期。《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