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即没有抵押、担保等情形的债权。
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 3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根据我国现行制定法,债权是平等的。债务人清偿债务时,不分债务设立的先后顺序,所有债权人享有平等受偿的权利。但是,当债务人破产时,应当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
1、优先债权。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 2、普通债权。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即没有抵押、担保等情形的债权。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
个人债务的清偿顺序一般是:1、优先债权就是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一般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出现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况的债权。2、普通债权就是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来说的;3、交付遗赠就是第三顺序。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债务清偿的顺序如下: 1、优先抵消到期债务; 2、几项债务到期的,优先抵消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金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金额相同的,优先抵消债务负担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债务到期顺序抵消;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根据《
个人债务清偿顺序的规定为先清偿优先债权,再清偿普通债权等,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普通债权则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
个人债务的清偿顺序:如果债务有担保的,则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务,并且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来清偿;如果均无担保的,则按照债务成立时间的先后和债务的比例来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