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1
在外国和外国人结婚国内承认夫妻关系的,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出国人员要求在境外结婚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申请领事婚姻的,须提供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婚
国内认证国外离婚必须先由申请人向其本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的申请。并且申请应当载明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外国判决正本及中文译本、申请理由及请求等相关事项。否则,不予受理。然后,法院依法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予以认证。
根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的申请,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
可以;在当地律师那里设立的遗嘱,经当地公证、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后,在国内有法律效力;如果是自书遗嘱,国内法院无须经当地公证、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也认可效力;建议针对国外房产和中国的房产分别设立遗嘱;
在国外结婚的国内承认的。但该国结婚规定违背我国结婚规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境内结婚的条件为: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八周岁。
你在外国结婚,只要在你们的婚姻符合该国的婚姻缔结相关规定即可。
一种是经过驻外使领馆认证的依据我国婚姻法缔结的婚姻;一种是所在地法律成立的婚姻。前者合法有效,后者情况较为复杂。
司法实践中,一方或者双方的财产在外国的话,受诉的国内法院难以直接分割。同时,我国先行法律规定,并没有明确在离婚案件中,国内法院能不能直接分割位于海外的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因此,建议当事人采取向国外法院另行起诉的方式,分割在海外的财产。具体理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要到国内申请承认。首先,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须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申请书应记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决结果、
在国外登记结婚,会因为登记的方式和机关不同,受到我国法律的不同承认。如果双方是在我国驻外使领馆登记结婚的,这时候因为婚姻登记机关是我国的法定机关,双方的婚姻关系当然能够受到我国法律的承认。如果双方仅仅是在举办了结婚仪式,或者没有经过我国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