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夫妻的个人债务是: 1、一方的婚前所欠债务的; 2、婚前双方约定一方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4、婚前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
继承债权债务的,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而且要为特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债权的继承比例同遗产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清偿债务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超过遗产的不予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也不承担债务关系。
如果债权债务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则债权债务的继承是合法的。继承人能够依法承继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并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可以自愿偿还,也可以不还。
债权的继承是合法的,但是债务不会继承,一般是继承人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
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可以通过债务产生的行为确定,如果是债务人的个人行为则属于个人债务,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抚养与自己没有抚养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等。
继承遗产的范围是被继承人留下来的所有的个人财产。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应该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将其中的一半分给在世的一方,另一半才是遗产。
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及家庭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一方的债务。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1.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了与其没有抚养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2.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而所获得的收益,又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为
债权债务的继承是合法的。债权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可以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的。如果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死亡,并且留有遗产,继承人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向出借人清偿债务。
法定继承的范围包括,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确定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债权债务的继承的规定有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无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可以继承,主要包括合同、无因管理等引起的债权。
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几个继承人接受遗产,各继承人应按其继承遗产的份额比例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