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剥夺政治权利的起始日期具体如下: 1、判处死列(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从判决生效时计算;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起与管制同时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管制判决生效之日计算,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主要内容如下: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法律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在监狱期间由公安机关进行剥夺,而出狱之后剥夺政治权利的那么一般是由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执行,而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是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是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主刑的,其附加剥夺政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指的是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的三年内,行为人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等政治权利。行为人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判处缓刑的,符合法定条件的,要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法律规定,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主要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内容,是指被剥夺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及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罪如果构成累犯的,一般应当从重处罚,如果不构成累犯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一般不影响判刑。累犯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情况。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为,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以及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分为定期和终身,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的期限,同时执行。也就是说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参与下列获得: 一、不能担任国家机关职务。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 二、不能参加政治方面的选举活动。 三、不能担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根据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二、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有: 1、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罪犯; 3、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参与国家管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