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个人办理,到户口所在地社保中心办理,或者参加商业保险,如人寿保险、平安保险等,如果是在职的,比较简单,直接由单位人力资源部办理。通常情况下,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首次参保养老保险,从未建有个人养老金账户以及单位需要个人账户新开户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会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即可办理。 职工
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 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养老保险人死了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是镇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养老保险发放的有关规定,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凭参保人的死亡证明、养老保险手册,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以及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的余款; 2、如果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
城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1、提交所需材料,乡镇(街道)公共服务站经办人员审查汇总审查办理; 2、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处理岗位办理转入; 3、保险经办机构征将缴岗位复合转入; 4、保险经办机构将资料存档岗位归档备案。
参加养老保险需要办理下列手续:如果当事人有单位的,由单位为其申请社保登记,之后及时为其缴费,职工的个人缴费部分也由单位代扣代缴。如果没有单位的,则自行申请社保登记并按核定的费率来参保缴费。
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符合条件的民政部门会予以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给退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按照养老保险发放的有关规定,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凭参保人的死亡证明、养老保险手册,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以及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的余款。其中丧葬费一般为2~4个月的工资。
收养手续的办理需经以下流程: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
办养老保险开户方法如下:带上本人身份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申请书等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即可办理开户。 退休后社保养老金的领取方式如下: 1、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特殊工种、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个月申请审核或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来说,补交养老保险可以是单位补缴,也可以是个人补缴。补缴流程如下: (1)在办理补交养老保险前,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收集填写补交养老保险所需的资料的,例如:单位或职工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