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主动给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有两种原因,一种情况是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另外一种是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超过37天,检察院又没有批准逮捕,继续羁押就成了超期羁押。法院主动办理取保候审是好事。如果法院通知办理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及其家属需要提供保证人
检察院不批捕的,派出所无权不放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
检察院不同意取保候审,说明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
检察院不同意取保候审,说明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
被取保候审后,是否会被批捕,需要根据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规定,认真遵守各项义务的,一般是不会被批捕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不批捕的应当采取取保候审,否则就是超期羁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向同级检察院提交提请批准逮捕书、案卷材料和搜集到的证据; 由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当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检察院收到后作出是否逮捕决定。因此,检察院当然有权批捕。
被刑事拘留不需要获得检察院的批捕。只有实行逮捕才需要获得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批准,而实行刑事拘留可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如果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具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等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检察院批捕了,罪名不一定确定。如果是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逮捕证上的罪名仅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批捕确定的罪名; 在案件起诉阶段和法院的审判阶段也是有可能改变罪名的,最终是以法院判决的罪名为准。
侵占罪要经检察院批捕后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即如果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