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规定如下: 1、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支付不低于六个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过失性辞退,不需要赔偿;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因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新劳动合同法下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若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以职工的工作年限为准,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就要支付一个月工资;若工作满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尚未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
如果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经济补偿按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记入“管理费用-职工薪酬-辞退福利”和“应付职工薪酬-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会计科目。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除外。 劳动合同到期后,只要单位不再续签,就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用人单位因法定情形不续签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根据以下方式算个税: 1、劳动者从用人单位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数额,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以内的部分,则是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2、对超过300%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用经济补偿金除以个人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