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我国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是指国家工商局(负责非价格垄断协议、非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
反垄断的措施: 1、政府干预市场结构的措施 (1)降低卖方集中度或制止集中度上升; (2)降低进入障碍或制止其上升; (3)降低产品差别化程度。 2、政府干预企业行为的措施 (1)禁止妨碍正常交易的契约与合谋; (2)禁止对不同销售对象实行
有助于促进竞争秩序框架的形成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对于形成市场公平竞争的理念和文化,并逐渐内化为公平竞争的意识和行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互补,对建立健康的市场经济体制也具有深远的意义。
反垄断的措施: 1、政府干预市场结构的措施 (1)降低卖方集中度或制止集中度上升; (2)降低进入障碍或制止其上升; (3)降低产品差别化程度。 2、政府干预企业行为的措施 (1)禁止妨碍正常交易的契约与合谋; (2)禁止对不同销售对象实行
三资法与《公司法》的关系:《公司法》的内容中与三资法所涉及到的主体有一定的重复,但是这些公司主体的特殊性让公司不能完全适用否则就会与普通公司的管理发生冲突而必须有专门的三资法进行管理才能够更好的保障市场秩序。
目前,我国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是指国家工商局(负责非价格垄断协议、非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国家发改委(价格)、商务部。
垄断是指在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独立的大企业或少数大企业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的行为。正是企业的规模巨大造成了竞争的困难,产生了垄断的趋势。
垄断组织指的是为获取高额利润,由多家大企业通过协议、控股、持股等形式建立的组织,当前比较常见的垄断组织的形式有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等,而资本家建立垄断组织的目的在于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因此我国对于垄断组织是严格限制的。
垄断组织指的是为获取高额利润,由多家大企业通过协议、控股、持股等形式建立的组织,当前比较常见的垄断组织的形式有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等,而资本家建立垄断组织的目的在于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因此我国对于垄断组织是严格限制的。我国的反垄断法
垄断组织大多是指多家大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益,以协议、控股、持股等形式建立的组织,获取高额垄断利润是着资本家建立垄断组织的真正意图。我国反垄断法严格限制垄断组织,垄断组织的并购也有着严格规制。
价格垄断的含义是:价格垄断是垄断厂商凭借自身的垄断地位(即在一个行业内,某些企业所占份额很大,既可决定产量又可操纵产品价格),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制定垄断高价或垄断低价的行为。
1、协议或者协同行为由多个独立主体构成; 2、经营者之间存在通谋或协同一致的行为; 3、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垄断的后果。 垄断协议的特征:一是实施主体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 二是共同或者联合实施; 三是以排除、限制竞争为目的。 价格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