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刑法新增了“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 “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若与其发生性关系,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新增了“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 “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若与其发生性关系,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判刑方式为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同时又构成强奸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新增了“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若与其发生性关系,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新增了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 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若与其发生性关系,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为人性侵未成年人的,一般构成强奸罪。强奸未成年人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节,人民法院应当对其加重处罚。《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性侵养女的判刑: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性侵不满十四周岁的养女,应该从重处罚。性侵养女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性侵是属于犯罪的行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强奸多人的、当众强奸的、轮奸的、致人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我国刑法对未满14周岁的幼女,提供特殊的保护,即无论其是否愿意,只要与其发生性行为的,即构成强奸,且从重处罚。强奸未成年人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未成年人强奸案件应当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