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检察院退回经侦三次是不可以的。一般最多退补两次。公安局侦察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下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就向法院起诉,但如果审查后认为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可以自行补充侦察或退回公安局补充侦察。时间为1个月,以2次
退侦两次的法律后果是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移交的刑事案件接二连三的被人民检察院退回,这就说明在证据链条上是存在着很大的瑕疵的,除非公安机关确认没问题,但检察院却依然坚持退回,这种情况下公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是可以取保的,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
刑事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可以和解。可以在预审阶段和公诉阶段甚至审判阶段和解,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和解,《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哪些案件可以和解。
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1、一般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需要院长批准适当延长。 2、但是从立案到开庭,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 3、可以到立案庭咨询,是否因为证据不全而没有立案,法院接收材料不等于同意立案。
检察院审查后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如果当事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案件移交检察院后会在一个月内到法院开庭审判。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法院能把案子退回到检察院。一般是由于证据不足而退回。法院退回检察院主要存在两种情况:第一,法院认为检察院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检察院补充证据;第二,法院认为案件无法定罪,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
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后3个月内能开庭。刑事案件了到检察院后,需要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受理后3个月开庭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开庭审理。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有可能延长时间,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
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