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公租房申请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提交公租房的申请书; 2、提交自己的收入和财产证明; 3、提供关于自身的居住、工作其它证明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申请公租房需要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咨询、领取《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等相关表格资料,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证件材料。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在受理期限内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表格,提交相关
常住户口登记在南宁并实际居住;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在南宁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南宁住房困难标准;无自有汽车,无商业、仓储、办公等用房的可以申请。
1.是个人申请的,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2.是用人单位集中申请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南宁公租房申请条件有:申请人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等。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若是有房产证办理落户需要准备房屋所有权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若是无房产证办理落户的需要准备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备案证明、契税完税证、购房款缴纳凭据、申请入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
一、换租条件:由于居住过程中人员的增减,重庆公租房管理局开展了换租流程,如一室换二室、二室换单间配套等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合理变更申请。 1、居住满6-12个月以上才可以办理换租(具体换租时间请以所在小区房管中心规定为准),并且只能同小区换租;
常住户口登记在南宁并实际居住;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在南宁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南宁住房困难标准;无自有汽车,无商业、仓储、办公等用房的可以申请。
南宁公租房需要去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申请。以下是申请流程:1、申请人需要先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咨询、领取《南宁市公共租赁保障申请表》等相关表格资料,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收件材料,并提交给街
南宁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3平方米);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本市城市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低保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