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
保险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有: 1、投保人与保险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保险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平等; 3、投保人与保险人达成合意,并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保险合同的成立条件有: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一般情况下,保险合同自投保人和保险人就保险事宜达成合意,订立协议时,保险合同成立。
1、在校大学生在本市接受定点医疗急诊住院除外,定点医院由高校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合理确定。大学生凭医疗保险机构打印的住院结算证明就医,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由指定医疗机构核算后申报结算。 2、在校大学生因病休学期间急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据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内容。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
天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产前检查费,妊娠不满12周终止的为400元;生育津贴,标准为职工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4×应享受的生育津贴天数;住院医疗费,自然分娩3000元、人工干预分娩3100元、单纯剖腹产3600元;其他。
生育保险是由单位缴纳。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保险符合以下条件才能报:参保人员已认定为工伤;参保人所在单位按期缴费社保费用。职工因工致伤、病、残、死亡的,可以在工伤保险中依法获得经济赔偿和物质帮助。
工伤保险的报销流程: 1、用人单位在每月10日之前办理申报和结算手续; 2、社保机构受理,并和用人单位核对相关材料; 3、材料准备齐全的,社保机构可通过代发机构向劳动者发放报销费用。
以下情况产生的费用不属于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 1、违反《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3、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费用。 4、依法使用人类辅助生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医疗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