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我国民法典第500条主要是对合同订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缔约过失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该遵循诚信原则,保持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进行,若是出现以下情形:第一是主观存在恶意;第二是签订时隐瞒重要事
民法典224条规定了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物权分为不动产物权和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设立及变更以登记为准。动产物权设立及转让以“交付”发生法律效力。“交付”指的以合法有效意思表示的行为的结果。如果不是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来说,集体所有的财产一般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企图侵占、哄抢、私分、破坏集体财产的行为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其负责人在作出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决定的时候,财产受到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主要是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了定义。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民法所调整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而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都是通过民事法律行为来进行的。要进行民事法律行为,首先需要民事主体具备所要求的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一条是合同中所涉及到债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民法中债的划分,根据债权是否可以根据份额分割可以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而第五百一十八条对连带之债进行了定义,连带之债中的部分或全部的债权人都可以向债务人主张
民法典227条规定了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第三人即指能够对转让标的物(动产)进行物理意义上直接占有和直接控制的一方,既包括根据债权关系,如租赁、借用、保管、动
民法典第228条规定了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也即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对物权以及物权的类型进行了定义。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对物权的定义出现在民事权利一章,因为物权是法律规定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所谓物权指的是法律规定物权所有人具备的能够直接支配所有物的权利,通常分类为所有权、用益物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是诉讼时效届满的效果。具体是指,对于适用诉讼时效的案件,诉讼时效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时效届满的抗辩,以抗辩对方的诉讼请求,这种抗辩是永久性抗辩;但是如果诉讼时效届满义务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而是履行了义务,
《民法典》中第944条规定为: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等。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15条有关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有关不动产物权合同发生变动的效力,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其中不动产物权变动是指有关不动产物权合同的订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办理物权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