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停工留薪期的员工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停工留薪期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或者出院时间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是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若住院,一般会根据出院时间确定。因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也可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是: 1、由所在单位按照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 2、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3、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由用人单位统筹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即工伤职工工资保留期的存在和期限,必须经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当地停工停薪期目录确定受伤职工的停工带薪休假期限,不需经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
停工留薪期通常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进行确定,但是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是指劳动者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是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若住院,一般会根据出院时间确定。因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也可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是按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收入按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规定的统一标准)计算。按此计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计发。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