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1、法律仅对停工留薪期的范围进行了原则上的规定,即“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对于具体的节点没有进行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倾向于认定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工伤医疗期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通常是指发生工伤事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也叫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
非工伤医疗期待遇根据本人实际上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确定。职工实际上的工作年限为十年以下的,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是五年以下的医疗期是三个月,五年以上的医疗期是六个月。实际上工作的年限为十年以上的,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是五年以下的
骨折工伤医疗期规定是由指定的医治职工工伤的医院或者是医疗机构提出相关的意见,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并且通知企业及被保险人。骨折工伤职工的医疗期应该按照轻伤及重伤的不同种情况确定是一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严重的工伤或者是职业病需要延长其医疗期的
实际工作年限为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
工伤治疗期间,出现了医疗事故的,在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时,需要考虑以下的三个因素。分别是:1、医疗事故等级;2、医疗过失的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需要承担的责任程度;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和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
如果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所在单位必须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原待遇停发,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然需要接受治疗,则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
职工可依法享有下列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者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
工伤职工在医疗期间有以下规定: 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其他。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医疗期结束后,如果劳动者仍然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6到12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