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
在破产清算的时候,关于债权的清偿顺位: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清偿其他的社保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有: 1、审计、评估。破产企业管理人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 2、接受债权申报。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
如果债务人没有破产,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并清偿债权。如果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应申报债权,并等到债权确认后,进入分配阶段时就抵押物优先受偿。如果法院裁定债务人重组,那债权人还得等待。
破产债权的法律规定是: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收到通知的应自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应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收到通知的应自3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人民法院对于
公司破产清算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司清算过程中,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处理。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中的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的费用和共同利益的债务后,要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清偿: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费和抚恤金费用;破产人欠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税款;普通破产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
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
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这里所指的破产财产作为清偿总额的,是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剩余的所有破产财产总额。最高
我国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中的债权人会议,是指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的破产议事机构。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具体流程是: 一、企业破产申请 二、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三、债权人在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四、债权人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公司破产清算债权的顺序如下:首先,公司破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所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经济补偿金;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予以清偿。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宣告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第一,申请人基于法定原因提出申请; 第二,法院受理; 第三,法院指定管理人,主要进行债权申报和债务人财产清理; 第四,按照选定的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