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
(一)与本案无牵连;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具体来讲,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的义务有: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
取保候审保证人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这不仅是指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保证人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以及保证人的身体状况能使他完成监督被保证人行为的任务等等。 (三)享有政治
取保候审需要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的; (2)当事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3)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4)当事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还没有办结。 取保候审的程序如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与本案无牵连,并且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以及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保证人义务有: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
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
取保候审适用的范围: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取保候审的法定义务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被取保候审人做出的一些限制性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以下情形不能取保候审: 1、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 3、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而不羁押,一方面要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到保证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