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都有取保候审的决定权;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如下: 1、提出保证人担保,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 2、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不会留案底,但判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责任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下:“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
取保候审人员义务通知书中规定,没有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可以离开其居住的市、县。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该要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传唤时应该要及时到场,不可以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证言,不可以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通他人作证。
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如下几点: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依法应当速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四)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
取保候审制度的被取保候审人有以下义务: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3、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取保候审中保证人的条件是: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以及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保证人义务有: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取保候审中,保证人的法定责任是: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发现被保证人违反或者有可能违反相关的规定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在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是: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
取保候审制度的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有:没有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义务。
被取保候审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1、未经批准不能离开所在的市、县; 2、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应在一天之内报告; 3、被传讯时应及时到案; 4、不能以任何手段干扰证人作证; 5、不能损毁、伪造证据或有串供的行为。相关机关还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