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需要平分。根据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享有一半权益。在离婚时,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前个人财产
婚后加入女方名字并完成登记手续的,视为对女方的赠与,男方的婚前财产即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男方婚前全款买房的,婚后不加女方名字,离婚后这套房产和女方没有任何关系。如果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财产共同还贷的,即便婚后没有加入女方名字,离婚
婚前财产房产证上加名字可以按照夫妻约定的内容进行分割。夫妻婚前财产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定了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些约定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房子首付男方名字离婚后房子是男方的,只要房贷也是由男方用个人财产进行清偿。但如果是男方付首付,而贷款由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的,则房产在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对房产作出判决。
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与男方父母的名字的话,女方只能分的六分之一的房产;如果男方能够证明自己出资的部分是属于婚前财产,那么这部分女方也不可以分割。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在房产证上写女方的名字视为是女方的婚前财产。房子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离婚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房屋归女方所有,不进行分割。
婚前男方买的房,婚后加女方名字的归两人共有。虽然房屋是男方一方购买的,但是男方加了女方的名字,可以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房产证是房屋物权内容和权利的归属。
婚前买房写双方名字的,视为出资人对于未出资人房产份额的赠与,房子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能协商的,按照协商的结果份。不能协商的,法院裁判时可能会考虑出资情况,判决出资一方适当多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可以协商,可以根据另一方的出资比例、房产的价值补偿给对方,无法协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房产是父母名字的,如果房产是父母全款购买的,则房产应属于父母的财产,离婚时双方不能进行分割;如果房产是父母贷款购买,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的,则离婚时房产归产权所有者所有,并对另一方偿还的房贷部分给予相应的补偿。离婚时双方也可以协商处理,
婚前男方出钱写女方名字的,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均可对该房子主张所有权,对于该房子,双方先进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最后房子所有权可以归出价高的一方
房产证是夫妻共同名字,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