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一种是原地安置; 另一种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
拆迁公租房,对承租人的安置方式有:承租人与被拆迁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以及相应损失的赔偿;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要求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
1、被拆迁人可以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可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
房屋拆迁活动中,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有可能不是产权人,而是承租人。房屋遇到拆迁,承租人房屋使用权不得不终止,拆迁租户是否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分两种情况: 1、普通私房拆迁,承租人租用房屋居住或者经营,与产权人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规定,对拆迁安置问题,拆迁人不仅仅只与产权人商谈,还须与承租人进行商谈。 根据《城市房屋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只与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有关,应由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使用权人签订合同无效的。拆迁公房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
有本市户口的: 1、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2、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
一些省市对拆迁企业员工的安置费进行了规定,如北京市就对此做了规定。北京市规定拆迁企业员工的安置费标准按照上个月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 如果拆迁中企业与员工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员工的安置费用就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计算。依据《
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要分具体情况: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必须满5年之后才可以上市交
一宅多户拆迁的安置情况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在城市,征收补偿是征收人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与几个户口无关,对有户口的实际居住人属于无房户的可以按政策申请廉租房。房屋所有人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安置房面积选择产权调換的,各地政府在房屋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