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担保债权可以申报破产债权,债权人申报自己的债权的,应当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企业破产后能要求保证人清偿。有以下情形的可以拒绝: 1、债务人下落不明,无财产执行;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当事
债权人是享有破产申请权的。 有权申请公司破产的主体有:债务人、债权人、占出资额10%以上的出资人(限破产重整),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金融机构破产的,其申请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 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它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等。
企业破产后能要求保证人清偿。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保证人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还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还钱。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破产债权人不一定会收回债权,由债权人自行决定。法院受理破产企业的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之后,再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顺序和财产清算情况,按比例得到清偿,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归于消
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破产终结后债权人能起诉。依据破产法的规定,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对破产清算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破产程序裁定终结后发现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权益的,债权人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申请追加分配。
破产终结后债权人可以起诉。破产程序终结后,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如果有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他们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股东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包括债权人均无权请求解散公司,起诉请求解散公司是股东的权利。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形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因此未到期债权也可以申报,可以要求清偿。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