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审查起诉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审查起诉一般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依法进行全面审查、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撤销案件的诉讼程序活动。一般情况下,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
起诉离婚程序法院审理判决期限如下: 1、若该离婚纠纷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审理期限为立案之日起六个月。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若该离婚纠纷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审理期限为
工伤法院的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取保候审期限的规定如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被告人等待审判的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等待审判、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案件的调查、起诉和审理。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等待审查,监视居住期满的,
公诉科审查起诉的期限为一个月,疑难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需要补充证据的案件可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限两次,重报后每次的办案期限为一个月或一个半月。上述审查起诉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法律未规定审查
取保候审期限是十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
审查起诉阶段中的羁押时间一般是一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话,经过批准可以再延长15天。因此在审查起诉阶段,其羁押时间最多也就是45天,而且是需要受到严格限制和监管的,因此要根据法律规定执行,不能够随意延长羁押时长,而且羁押期限是对待侦査、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羁押时间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审查起诉阶段的强制措施做出的时限是1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
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如果情况特殊的,还可以延长;但是法院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即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审理期限是四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