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1.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2.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3.不按国家规定缴纳
环保局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种类主要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环保局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种类主要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环保局行政处罚的方式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环保罚款是可以撤销的。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环保罚款可撤销:1.做出该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认为该决定错误的;2.申请行政复议,胜诉的既可取消该罚款;3.提起行政诉讼,证明自己行为合法性,胜诉后取得判决书即可取消罚款;4.消除影响,并以书面形式作
关于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仅能当场收缴小额罚款。《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仅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下的罚款时可以当场进行收缴。
环保行政处罚流程是: 1、决定程序共同适用的原则; 2、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在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由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且当场执行的步骤、方式、时限、形式等的过程; 3、一般程序; 4、听证程序。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都包含了警告,要根据工作的单位性质决定警告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处分。 1,行政处罚中的警告所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相关规定的社会人员(公民)。这其中自然也涵盖了公务员。 2,行政处分中
行政处罚中,可以对单位作出的处罚有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吊销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以及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
行政机关对于环保违法行为人进行的行政处罚是不能数罪并罚的,数罪并罚仅能对被人民法院判定为有罪的犯罪分子进行。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
可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裁决权属于公安机关。具体有三类: 1、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 2、公安派出所可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等处罚轻微的案件。此外,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派出所、公安科可以行使警告、5